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若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也相同,又同属于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的,由六枝特区公安局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上述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六枝特区公安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对首次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经报考人申请,六枝特区公安局同意,给予一次复查机会,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事宜由六枝特区公安另行通知。
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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