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测试内容:
01、07岗位:3000米跑;
02岗位:男性3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03、04、05、06岗位: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3.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对象: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后,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体检时间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通知。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以及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