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体能测试
报考03职位的实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测试标准》实施。体能测试实行淘汰制,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松桃苗族自治县县情、时事政治、消防安全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将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后勤岗位职位的实行专业测试,报考消防文员、专职员的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消防文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40%+加分。
消防专职队员、后勤辅助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70%+加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法”)。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考人员在报名需提交身体检查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消防专职队员体检标准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体检标准》执行,消防文员和后勤岗位人员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和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终止聘用程序。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由松桃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初聘手续,经2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等组成,每月约2200元(专职消防员进考核合格可进行灭火或抢险救援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出勤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后勤岗位人员待遇面议)。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装备等,按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十一、未尽事宜,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松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工作电话:0856--2833779
监督电话:0856--2376116
附件1: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报松桃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