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须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再在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打印《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公众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28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3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附件4)。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8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等级证书。2018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区(市、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
体检时间:2018年6月5-7日。(具体时间请咨询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按招聘职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市、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人员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可在报考本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实施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6月14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15日前须将本区(市、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按附表3格式)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经省审核后于6月1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