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24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2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2018年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人员除外)、普通话等级证书。2018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经各区(市、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实施区(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7月2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公示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3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报名管理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
全市设9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咨询报考区〈市、县〉教育局)。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科、学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7月13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了解递补面试信息。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原件。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面试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各区(市、县)招聘岗位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自行组织。体检须于7月22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30日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按“特岗计划” 各区(市、县)教育局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