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计划,以“相对集中、简易方便”为原则。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经报名审核合格后,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面谈,符合条件的,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库。由台江县就业服务中心指派(或推荐)到各用人单位安置工作。
(一)组织报名(8月27日-9月4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报名采取定点报名方式进行,免费报名。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台江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贴有本人照片)、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仅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册,特殊人员还需提供残疾证、贫困户、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实地报名。报名人员于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4日期间到县就业服务中心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持有关报名材料现场填写《台江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还需提供1寸免冠正面照片)。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安置)资格。
(二)面试(谈)及资格审核
对参加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简单面试(谈),面谈工作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其它群体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按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审核(面谈)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自行寻找申请名额的报名单位接收或服从县就业服务中心指派。
(三)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用人单位审核通过拟聘用(安置)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扣代缴协议,并将报一份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和县就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双方约定服务协议时间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五)正式上岗(9月15日前)
招聘安置人员以签订协议(合同)日期为准3天内到岗。
五、相关政策
1.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采取“先垫后补”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向县社保局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于当月15日前向县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服务期间,鼓励在岗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通过招录(招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被录聘后,空缺岗位由县就业服务中心从符合条件的群体中依次补全安置。
3.支持鼓励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4.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照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本次招聘安置相关事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解释。
六、纪律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招聘安置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聘安置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招聘资格。
附件:台江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