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报考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且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详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体测项目”要求。
4.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地点进行测试。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截止2020年12月9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报考综合岗位、专业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考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且参加了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
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综合岗位、勤务岗位、特巡警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岗位面试采取上机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面试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八)加分
1.加分政策
加分统一在面试以后进行,所加分数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几种加分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近3年内,荣获市级机关单位个人嘉奖的,加1分;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机关单位个人嘉奖的,加2分;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加2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2)在遵义市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0.5分;连续工作满3年不足4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4年不足5年的,加1.5分;连续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加2分
2.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复印件单位的印章)在资格复查时一并申请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的,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加分。
(九)考生总成绩计算
1.综合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专业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上机测试)成绩×70%+加分。
3.勤务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
4.特巡警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20%+加分。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体检
1.体检对象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综合岗位、专业岗位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勤务岗位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
体检时间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1.公示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按照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并报区组织人事部、区财政局备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现有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统一纳入新区财政预算保障。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新蒲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