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和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并做出结论,其它体检结论、鉴定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选派两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组采取到原单位(学校)实地考核、审查档案等方式对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中出现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情况时,由修文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对不按程序考察,考察不负责任,考察工作不深入细致,档案审查不严,或考察失察失误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组工网、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严重问题反映,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上报市人才引进办公室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复结果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正式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以上协议。
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前三个月内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聘用。
六、纪律要求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要求,严格把关、严守引进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引进考试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2人)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当事考生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