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待遇
1、引进人才在金沙工作期间,无偿提供暂住房一套(硕士研究生100平米左右,博士研究生120平方米左右)。
2、在乡镇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除享受副科级待遇外,每月补助生活补贴费1000元,博士研究生除享受正科级待遇外,每月补助生活补贴费2000元。调离乡镇后,不再享受以上生活补贴费。
3、在金沙工作满10年且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解决100平方米商品房一套,博士研究生解决120平方米商品房一套,享有100%房屋产权。夫妻双方都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解决150平方米商品房一套。
4、配偶来金沙工作的,可以按原单位职位及待遇调入金沙相关单位工作。孩子需要就读学校的,可以自行选择金沙相关学校。
(三)权利及义务
引进人才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任职试用期一年(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在担任乡镇长助理期间作为试用期计算),试用期间按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相关资格。引进人才必须在金沙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其中在乡镇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两年(含试用期)。县委组织部必须把引进人才纳入全县人才规划,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引进人才,大胆进行任用。
(四)金沙县内机关、群团、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参与此次引进的,只享受每月生活补助费,不享受解决住房政策,其他待遇相同。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县内在金沙县发展型党组织建设网、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选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7)人才办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报名办法:县内报名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也可在金沙县发展型党组织建设网下载打印《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好后带上相关材料到人才办报名。
县外报名者可将《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及需提供材料传真至人才办,并在面谈前3天内携带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人才办进行审核。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