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专业技术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用书)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考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面试由考官现场提出问题,根据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评分;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以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和本人学籍档案为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血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未能提供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需在三年聘用期内取得本专业资格证书,达到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否则血站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面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二、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心血站 地址:毕节市南环路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附件:《毕节市中心血站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毕节市中心血站
2012年9月2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