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1.根据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由县招商和商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2.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遴选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招商和商务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和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不指定统一的复习范围,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业务考察(笔试)成绩,按照职位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招商和商务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4221007 县招商和商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4222036
附件:1.施秉县招商和商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施秉县招商和商务局
施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