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地点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职位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人员应做到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竞争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和评价。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二是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人员”;三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四是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五是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六是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七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八是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确定招聘人员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双山新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请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经公示有举报违反报考条件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名次进行递补。
六、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和相关保密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监督电话:0857-8331388。对在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
1、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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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