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招考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招考岗位调减或取消。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分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答辩方式或实际操作三种方式,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具体面试方案,在凤冈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凤冈县政府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本次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应当组成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国家公职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过程。考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若因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相同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220388(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
附件:2013年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