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3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工作经历(验)证明材料(3份);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3份);
⑤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⑥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3份),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对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态、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5: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拒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相关工作。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5837236
监督电话:0851-5837251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