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 5 月13 日9:00至 5月18 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截止2013年5月1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17日16: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录单位在5月1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 5月13 日9:00至5 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3年 5月17日、5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 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推荐部(延安中路88号)办理有关减免报名费手续。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5 月21 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 月28 日9:00至5 月30 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分为A、B两类科目,实行闭卷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招聘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3年 6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成绩公布及受理查分
1、笔试考试成绩于2013年 6月20日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受理查分时间: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受理查分地点:南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箭道街36号,贵州龙海洋皇宫正对面)。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含)以内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的彩色正面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4张;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 “定向五项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 “定向本区基层服务人员” 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和选派行政主管部门;社区服务中心或乡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报考A岗位的以面试成绩、报考B类岗位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体检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