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九、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国家公职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过程。考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若因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