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情况证明报名,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历情况证明应注明拟报名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名称、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7、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
五、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每个笔试科目总分均为百分制,各占该职位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总分为百分制,占综合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形式:
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2、笔试内容:
(1)报考毕节市民政局信息中心、毕节市减灾中心、毕节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毕节市救助管理站、毕节市社会福利院、毕节市儿童福利院和毕节市周驿茶场的,笔试内容为:《申论》、《职业能力测试》。
(2)报考毕节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笔试内容为:《业务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时间:
2013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2:00—4:30《申论》、《业务知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笔试成绩不是零分,更不是违纪的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毕节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bjmz.gov.cn。以后有关招考工作情况均在毕节市民政局网站上适时进行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