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对符合引进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作应聘登记和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2014届毕业生提交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对同一职位面试合格,分数并列的,现场招聘工作小组结合应试人员所学学科及综合素质研究确定适合该职位的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书
根据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拟聘用人员未签订就业意向书或未履行就业意向书的职位,县现场招聘工作小组报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有权另选其他面试合格人员。
(六)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其他方面。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校规校纪;
4.不符合引进职位的资格条件;
5.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6.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行文安排工作,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聘用人员服务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出现违约按聘用合同相关约定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4-6532168
监督电话:0854-6221197
附件:1.《惠水县201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位表》
2.《惠水县2014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