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赤水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得知体检结论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复检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查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六)预选岗
体检合格后,报考同一岗位类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限时参加预选岗。总成绩并列的,学历层次较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学历层次又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预选岗;若仍不能确定预选岗优先次序的,抽签决定预选岗先后次序。
考生通过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招聘环节后,其预选岗有效;反之,预选岗无效。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时,必须带考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才能参加;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考生关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出具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拟聘人员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预选岗、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五、本简章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0852-2821487(赤水市教育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852-2885518(赤水市劳动力市场)
监督电话:0852-2864903(赤水市监察局)
附件1: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赤水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计算机与会计的相关专业目录.xls
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