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发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9日-11日;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交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
五、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职位的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通知。
附件:
1、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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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