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未按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扶贫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若有调整招聘计划的职位,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职位数计算)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以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在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组织第二次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报名后调整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具体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其他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所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选岗职位见《纳雍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件3)。
聘用人员为我县乡(镇、街道)驻贫困村(社区)特岗扶贫工作人员,三年特岗期内只能在村级从事专职扶贫工作,不能参加任何形式和任何单位的招聘考试。三年期满后须在聘用乡(镇、街道)再服务两年。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与其签订《纳雍县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凡未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由乡(镇、街道)按照《纳雍县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行年度考核。特岗期内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村级扶贫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
九、保障政策
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聘期内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特岗期满考核合格转聘为所在乡(镇、街道)缺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从签订特岗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0857—3525543(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方案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纳雍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和选岗明细表
纳雍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特岗扶贫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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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