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同一职位若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需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最后的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考生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签订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从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人员中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的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造成的空缺职位一律不予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侧重于考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9月31日前未能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等报考要求所需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经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统一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由“县招聘办”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最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七、纪律要求
江口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咨询电话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856—6628367
(二)监督电话
江口县监察局:0856—6621082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856—6620957
附件:
1、附件1: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职位表
2、附件2:江口县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
3、附件3:江口县2016年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类别对照表
江口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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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