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初审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办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A岗位
不设开考比例,凡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1、考试
考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加分
科研成果量化加分。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等文献中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一篇独著论文加4分,第二作者加2分、第三作者等加1分,最多只能加12分。
3、体检人员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综合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综合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试讲成绩相同时,以独立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B岗位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际操作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进入实际操作和面试环节人员,对达不到1:5比例的,进入实际操作和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
实际操作采取上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实际操作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实际操作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人员确定
实际操作成绩达到80分(百分制成绩)及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实际操作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和截止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委党校招聘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1-33330629,安顺市委党校纪检组。
附件:报名表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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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