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
2.截止7月29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7月30日17: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31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7:00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7月30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白云区行政中心北楼B—407室)。减免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减免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8月2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yqrsj.gov.cn/)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24日9:00后,登录“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yqrsj.gov.cn/)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yqrsj.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yqrsj.gov.cn/)上公布,其中: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笔试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本区居委会成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属社区(乡、镇)党委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时间、是否在岗等)及《当选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