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高大坪镇人社中心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5)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基层组织建设及村(居)民自治相关知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写作等。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参加本次考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以1∶1比例,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 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一次。公示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招聘资格:
1.本方案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
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根据镇党委的安排确定岗位,由拟招聘人员与高大坪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政审、招聘等资格。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本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高大坪镇公开招聘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蔡文波明 仪
咨询电话:0851-223900861827563857518798041423
监督电话:0851-22390016
附件:仁怀市高大坪镇2016年公开选聘村(社区)主任助理报名表.xls
高大坪镇公开招聘村(社区)主任助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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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