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按引进人才计划数从考试总成绩中以最高分者进入体检(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由本办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本办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五)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六)考察时,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其他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经考试(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由本办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本办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工作纪律
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人才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本办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办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10418(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6-5233500(铜仁市纪委纪检派驻组)
附件:
1、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处2017年引进人才职位及条件一览表.doc
2、铜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服务处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铜仁市政府法制办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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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