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
被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到下一轮引才时继续使用。
1.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原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书证件;
5.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5日-26日会展期间,各引才单位展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引才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各用人单位领取(详见附件)。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另行通知考生。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