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
1. 笔试。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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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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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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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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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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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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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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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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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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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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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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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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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
2. 资格审查。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面试。面试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由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
4. 总成绩计算。(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2)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