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组(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提请市人事考试院予以改报;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消考录资格。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00。对初审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期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提请市人事考试院修改。
3.考生2017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6日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2017年5月7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17年5月7日下午17:00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请市人事考试院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7:00。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责任自负。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为150分)两科。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职位一览表》),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员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0:1(含10:1)比例以内人员(若资格复审人员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不足10:1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户口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水城县公安局综合事务中心01至04职位的考生,还须持水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辅警人员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职位的水城县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若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若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进行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岗位的工作需求,部分职位需作专业测试。报考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01职位、水城县广播电视台01职位、水城县广播电视台03职位、水城县公安局综合事务中心03职位的考生需作专业测试,详见《职位一览表》。
报考需作专业测试职位的考生,专业测试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比例折算后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员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之和的成绩末尾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总成绩计算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