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大方县纪委(监察局)、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及办理退费手续的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00至12:00。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50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高中教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布。
六、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
面试方式
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
2、高中教师笔试科目为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方式为现场作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及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