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人数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本科及以下岗位初审合格人数,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壹佰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笔试时间及地点:
(a)时间:2017年8月(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b)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计算及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考分高低顺序及单个职位招考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进行试讲);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3、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时间、面试地点及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各相应应聘职位的所需掌握的综合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 非教师类其他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算计入总成绩。
(2) 教师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分别按40%、30%和30%计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 2017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7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