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只收打印表,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先将照片存入本人邮箱,现场报名成功后发至指定邮箱;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往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对符合其他职位考调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改报手续;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退回报名材料。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5.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水平等,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 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