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17:00,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或修改信息后的24小时内,及时查询个人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2017年8月9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在8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7: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8日下午17:00,区招考办将统计出报名且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并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8月12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区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不受3:1比例限制)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职位最终报名并缴费的人数,将于8月下旬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7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区招聘办(电话:0851-28651559,0851-28216512)。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汇川区辖区内学校。
3、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50分)。
4、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qrs.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qrs.gov.cn)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具体负责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qrs.gov.cn)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合格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qr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