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州若尔盖、红原、松潘、九寨沟四县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若尔盖、红原、松潘、九寨沟四县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准考证、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抗震救灾加分申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9月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另行公告,请申报抗震救灾加分的人员密切关注。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4. 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加分分值
(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采取网上公告方式(网站: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网络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企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事业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9日至10日进行。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划定后,不再调整。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涉及选择工作单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逾期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所报考县至少工作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离。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