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某一职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一样的,以笔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人员。
如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数不足3: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截止到2017年9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等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3.经义龙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