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奖励加分。
2017年9月18日前,被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级以上机关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的,予以相应加分。获得多个奖励的,按最高等次奖励计算加分,不累计加分。
(1)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加4分。
(2)获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党委政府、市级机关记个人三等功的,加3分;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
加分审查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同时填报《遵义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加分审查。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遵义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测试内容:
03、04、05岗位:400米军事技能测试障碍;
07岗位:800米跑;
其他岗位:3000米跑。
3.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内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对象: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后,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折算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30%计入总成绩。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