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事项。
1.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4.体检时间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首页“公告”和“公示公告”栏目上通知。报考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5.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遵义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有不符合本《简章》第二条“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以及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遵义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实行驻勤制管理模式。
八、注意事项
1.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须携带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以及 “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遵义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或提供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九、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851-28323283 遵义市公安局政治部
0851-23163887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1-28323266 遵义市公安局纪委
400-0851-361按9号键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
岗位计划表.xlsx
报名表.xls
遵义市公安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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