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由考调办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查看。
(三)面试
根据考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以县考调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为准。未参加面试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调办不统一命题,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于2017年12月4日前将面试分数报县考调办。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面试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所有考试成绩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每个环节的折合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后再进行相加计算总成绩。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据实写出考察报告,于2017年12月11日前提供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县考调办。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的;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和调动审批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考调人选,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人员,按程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后,不再享受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待遇,须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职称评定和聘用。在公示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的,不予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报考人员与考调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普安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普安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普安县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普安县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