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评
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考官)组进行初评筛选,通过初评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为人才引进意向人选,并签订人才引进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及初评结果情况通知。
(四)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已达成就业意向协议的毕业生进行体检,对于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x.gov.cn)”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不少于五年。
六、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过程中,各项引进事宜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x.gov.cn)”上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特殊原因需与考生联系的,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854-3928042(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赴广州) - 副本.xls
附件2: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