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4月12 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县招聘办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区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报市招聘办审核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8年4月12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2018年4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县招聘办(电话:0851-38222770);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缴费、准考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851-33525070)。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