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8:00。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18年4月2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截止2018年4月27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8年4月2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4月2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3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县直部门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乡镇职位(金盆街道职位除外)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因所报考职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职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7:00。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24日24: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其中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