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及个人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4)应聘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5)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面试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2)面试主要结合报考职位需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4、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招聘职位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结果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下,成立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
http://www.gzaj.gov.cn
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hrs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pta.gov.cn
咨询电话:0851—86891172
监督电话:0851—86891274
附件:
1、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开招聘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报名表.doc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