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办组织,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www.gzzyxpx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7695034(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8659141
十三、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新蒲新区门户网(www.gzzyxpxq.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www.gzzyxpxq.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