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县属于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分两次进行补贴,上下半年各补贴一次。由见习单位先按月足额垫发见习生生活补助费和垫缴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费,县人社局每半年据实将最低工资标准的60%划拨给见习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于上半年一次性给予补贴。
(三)县人社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和见习单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由见习生提出书面申请,见习单位同意后行文解聘,并及时将解聘文件报县“引导办”备案,同时终止见习政策。
(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等佐证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临聘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毕业生留用。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赫章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57-3222778)
赫章县“引导办”(电话:0857-3232718 )
原标题:赫章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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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赫章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汇总表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请双面打印)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9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