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100分)计算。
2.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上加分(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2.其他职位(晴隆县第三中学职位除外)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统一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经招聘单位考察有本《招聘简章》“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2.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察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结束。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一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县外(含借调、借用或跟班学习),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晴隆县服务不满五年的,视为违约,违约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所有招聘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
执行。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ql.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阅知,县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县招聘办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7611296(晴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7821049(晴隆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9—7612055(晴隆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
附件1: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xls
附件2: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8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rar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6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