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不影响其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报考乡镇交通管理站职位、乡镇财政分局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原服务乡镇岗位。
(四)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到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委托)培训。
(二)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0856—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松桃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松桃县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松桃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