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十、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作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8年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还需了解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情况。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三)在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材料的;
(六)其它经“专项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岗位工作由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专项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5939262(铜仁市公安局政治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1:《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0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