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职位及要求一览表》考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科目”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按照对应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一)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威宁县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还须根据本人身份对应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报考定向招聘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含2: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对象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由自治县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十二、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招聘工作期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nxrsj.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228249(中共威宁自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职位分解表.xls
附件3:威宁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威宁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5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