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定本人毕业(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yz.gov.cn/)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3月9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3月10日12:00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科合计100元,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待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后再缴纳)。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公布。
4. 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9:00起至3月16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各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1.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16日(周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1)教师岗位、干训教育岗位、老年教育(英语)岗位: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约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约占30%,(附件5))。
(2)校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约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约占30%,(附件6))。
2. 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其中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按照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最低不得低于1:3的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专业技能测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1)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校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实作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4月1日至4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干训教育岗位、老年教育(英语)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招聘岗位相关教育专业知识笔试、现场说课或讲课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