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项测试安排
(一)报到及测试时间、地点报到时间:2019年3月15日(周五)9:00-17:00报到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体育场(馆)测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周六)如当天未能完成测试,测试时间顺延。遇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如期测试时,测试时间将通过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网上信息。
(二)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贵州大学西校区体育场(馆)现场报到,并进行资格审验。
(三)资格审验须提交材料:网上报名表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本人1寸彩色近照1张。
(四)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确认时提供保险单据原件进行验证(保险单上应当载有被保险人的姓名,且被保险人必须是考生本人),并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五)考生现场报名时,我校将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核验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部分正在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事前将此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证书编号页面截图打印并请证书办理审核部门盖章,将此盖章原件交与学校留存核验。
(六)通过资格审验者方可进行现场指纹采集和照片采集,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考生还须签定《贵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反兴奋剂与运动风险安全防范承诺书》,拒不签订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专项测试要求按照贵州大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进行。
五、文化考试
(一)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其中,4月20日9:00 - 10:30为语文,14:00 - 15:30为数学;4月21日9:00 - 10:30为政治,14:00 - 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二)国家二级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生源省份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的测试。如果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考生须同时达到省(区、市)制订的统一测试标准。
(二)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级和二级且确有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与学校签订拟录取协议书,拒绝签订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合格资格。
(三)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四个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二本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四个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二本分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经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或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统一划定合格成绩,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六)学校将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测试合格名单,实行三级公示,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按《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贵大发【2017】146号)要求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管理
(一)我校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二)我校将在招生网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必须在6月30日前将个人高考成绩书面传校招办或体育学院。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优惠政策
(一)本科学习期间,代表贵州大学及贵州省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按照《贵州大学学生运动竞赛奖励办法(试行)》(详情可查看贵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获得相应等次奖励。
(二)本科学习期间,在重大比赛项目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和推免研究生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经审核批准可保送攻读本校推免硕士研究生。
九、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280元/每生标准收取。
(二)学费: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十、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关科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
联系方式: 0851-88292075(招办电话兼传真)
0851-83851336(体育学院)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盘它!贵州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编辑:贵州华图)